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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朝疆域 領土劃分以及行政區域的分配

領土範圍 西晉

晉朝疆域 領土劃分以及行政區域的分配

西晉承襲曹魏領土,統一後領有孫吳疆域。疆域北至山西、河北及遼東,與南匈奴、鮮卑及高句麗相鄰;東至海;南至交州(今越南北部);西至甘肅、雲南,與河西鮮卑、羌及氐相鄰。

西晉版圖東晉

東晉政區隨其疆域的變化而有增減。由於外族入侵與晉軍北伐,北疆時常變動;四川先後出現成漢、譙蜀等國;東南疆域大致固定。晉元帝時期,石勒入侵,北疆只剩淮南江陵一帶。成漢佔據四川,於347年被桓溫滅。桓溫發動三次北伐,一度收復山東及河南地區,後敗於前燕而止。前秦屢次入侵東晉領土,此時東晉僅剩揚、荊、江、廣、交、豫、徐、兗、益、寧七州,及兗、青、冀、司、幽、並、益等僑州,共十五州 。東晉行政區劃383年淝水之戰,前秦慘敗。隔年謝玄北伐,成功收復黃河、秦嶺以南地區。之後東晉內亂,桓玄篡位,譙蜀獨立,疆域萎縮。劉裕崛起後攻滅譙蜀並發動兩次北伐,收復四川、山東、河南及關中地區。然而劉裕因故返京,將領內亂,夏人入侵,關中得而復失。此時東晉領有揚、北徐、豫、江、北青、司、荊、北雍、東益、寧、交、廣、北並、北冀、樑、徐、北兗等十七州,及幽、冀、東秦、青、並、兗、秦、雍等僑州,共二十五州 。

行政區劃西晉政區制度承襲東漢末期的制度,為州、郡、縣三級制。於三國曹魏時期有司、豫、兗、青、徐、冀、幽、並、雍、涼、荊、揚十二州,滅蜀漢後分益州置梁州。265年西晉代曹魏後,分雍、涼、樑三州之地設秦州,後分益州地設寧州,後分幽州地設平州。280年滅孫吳後得荊、揚、交、廣四州,並將荊、揚兩州與原曹魏荊、揚兩州合併,共十九州。秦州、寧州曾經廢止,後來復置。291年分荊、揚州地設江州,307年分荊、江州地設湘州,至此共二十一州。州以下分郡、王國。晉武帝防止野心世族篡位,制定分封制,依人口多寡封國諸王,有大國、次國、小國三種類型。但諸王僅得租稅,王國如同郡縣。諸王的軍權,主要來自鎮守之地。郡、王國以下為縣。縣大者置令,小者置長。至於公國、侯國,其地位同縣 。 淝水之戰前後東晉疆域變遷圖東晉政區襲承西晉,也是實行州、郡、縣三級制 。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,轄區縮小。西晉末年,大量流民南渡。東晉朝廷為了安撫僑民及僑姓世族,以原籍州郡縣名寄治別處,而無實地,此即僑州郡縣。等到安定後實施土斷,使其州郡領有實地,戶籍和賦役與一般州郡縣相同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