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解密

當前位置 /首頁/歷史/歷史解密/列表

中國古代快遞如果被洩密了會怎麼樣?

快遞,如今在人們的生活中已不可或缺,但近來熱炒的啟用無人飛機送快遞,仍吸引了很多人的視線。古代快遞又叫“急傳”,它在中國出現的時間相當早,秦漢時期,全國已有成熟的快遞網路;隋唐以後,對快遞不快、洩密等違規行為已有嚴厲的懲罰措施。

中國古代快遞如果被洩密了會怎麼樣?

洩密快遞資訊將被嚴懲——“諸漏洩大事應密者,絞”由於古代快遞多為政令、軍務一類,如果快遞變成慢遞,或將郵件遞錯、丟失等,都將被嚴懲。秦代規定,如果拆看或偽造文書,未能察覺,罰二甲,即《法律答問》中所謂“發偽書,弗知,貲二甲。”《唐律疏議》規定,“諸文書應遣驛而不遣驛,凡不應遣驛而遣驛者,杖一百。”打板子算是最輕的處分。

在唐代,快遞送晚了,或是不依驛道行走(枉道),也要被處罰,最嚴厲的懲罰手段是處死。如果在投遞過程中出現稽程,將根據時間的長短、公文的性質、引起的後果,作出相應處罰。所謂“稽程”,就是耽誤快遞。唐律規定,“諸驛使稽程者,一日杖八十,二日加一等,罪止徒二年”。如果是軍務,“要速加三等,有所廢闕者違一日加役流,以故陷戶口軍人城戍者,絞。”

對失密或私拆、損壞、丟失郵件,唐代也有相應處罰規定。當時禁“漏洩”、“稽緩”、“遺失”、“忘誤”,其中對洩密處罰最厲害,《唐律疏議》(卷九)中規定,“諸漏洩大事應密者,絞;非大事應密者徒一年半。”私拆郵件的,《唐律疏議》(卷二十七)規定,“私發官文印封,視書者杖六十,制書杖八十。若密事各依漏密坐減二等,即誤發視者各減二等,不視者不坐。”此後,各朝代對郵遞違規的處罰規定,均與唐朝差不多。

TAG標籤:快遞 洩密 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