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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?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?

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、買賣、贈予、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,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。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。那麼,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?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?下面,和本站一起了解一下吧!

本文目錄

1、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

2、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

3、辦理過戶需要注意什麼

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?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?

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

1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。

2、申請人身份證明。

3、房地產權利證書。

4、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,房地產買賣合同書,(按規定需公證的,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)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,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,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,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。

5、已設定抵押權的,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。

6、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、裁定書、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。

7、非法人企業、組織的房地產轉移,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。

8、行政劃撥、減免地價的土地,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。

9、以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,應提交中標確認書、拍賣成交確認書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。

10、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。

11、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。

12、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。

13、收購或合併企業的,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。

14、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,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。

15、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。

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?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? 第2張

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

1、新增房屋“居住權”

從2021年起,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,分別是土地使用權、房屋產權、居住權。

居住權是獨立於土地使用權、房屋產權外、新增的第三種屬性。可以理解為單純給居住人設定的1個物權型別。帶有居住權的房子原則上無償設立、不能出租,居住權不得轉讓、繼承。

2、住宅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,費用待定

根據2021年新規,住宅70年產權到期後,可以自動續期,不需要手動提出申請。這解決了很多人擔心產權到期之後的問題。但需要說明的是,續期費用目前尚沒有明細出臺。其次商辦40年產權到期後是否可續期,目前沒有明文規定。所以購買商辦一定要注意土地剩餘年限。

3、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

根據民法典規定,任何物權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,超過部分自動失效。相對來說,住宅租賃超過20年的很少,但有些開發商將人防車位一次性40年租賃給業主這種方式就是違規的。要清楚這一點,不要交了40年費用,後面20年卻自動失效。

4、抵押中房產,不用解押可直接過戶

按照之前規定,銀行抵押中房產必須繳清全款、解押之後才能過戶。2021年民法典新規規定,在押房產可直接交易並過戶,不需要繳清全款或提前徵得銀行同意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銀行依然具有這套房子的抵押權,如果過戶後不及時償還銀行貸款,銀行依然有權申請處置這套房屋。

5、無權處分合同有效

新規規定,因房屋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從而導致房屋無法過戶的,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。當然,需要說明的是,這個無權處分是指賣方不是房屋所有人或授權人,不要與法拍房搞混了。

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?2021年房子過戶新規定是什麼? 第3張

辦理過戶需要注意什麼

1、購房者要熟悉辦證流程,及時辦理產權證。

2、購房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違約辦證的處理。

3、警惕代辦的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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